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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商务指南
 
Oct 21, 2008
 
 

2008 1

加拿大商务指南

要点介绍

在加拿大开展业务的投资须知

基本情况

人口 3290 (2007) ٭ 主要语言 英语,法语

货币 加拿大元 (C$) 名义GDP 14,166 亿美元 (2007) ٭

汇率 加拿大元:美元 0.99 (2007 期末) ٭ GDP 增长率 2.7% (2007) ٭

通货膨胀率 2.4% (2007) ٭ 人均GDP 38,457 美元(2007) ٭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北美自

由贸易协定(NAFTA),经济合作与发

展组织(OECD),世界贸易组织

(WTO)

GDP 来源 农业2.2%,工业29.0%,服务业

68.8% (2006)

经济共同体

٭

* 经济学人(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估算数字

政治环境

加拿大是民主联邦制国家,共有10 个省份和3 个地区,各省均具有实权。保守党领袖斯蒂芬.哈珀 (Stephen

Harper) 是现任加拿大总理。下一次大选将在2011 1 月之前举行。

外贸与投资

出口 4,199 亿美元 (2007) ٭ 进口 3,796 亿美元 (2007) ٭

٭ 经济学人(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估算数字

主要出口市场:美国,欧盟,日本及中国。

主要出口项目:自然资源(能源及林业产品),机械,设备以及汽车产品。

外商直接和间接投资超过特定限额,须报请联邦政府机构— 加拿大投资局批准,只有极少数申请会被否决。

企业与金融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独资公司,合伙公司,合营公司,信托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基于税务和经营效率因素,绝大部分外商企业选取在加拿大开设子公司而非设立分支机构的经营形式。企业可

以遵循加拿大商业公司法(CBCA)设立为联邦级公司或是遵循十省中任何一省的公司条例设立为省级公司。

外商企业在最初开展业务时通常采用合营或合资形式。在加拿大,合营企业无需纳税,合营企业的所有收益及

亏损均划归合伙方缴纳相关税务。

劳动市场

失业率 5.8%2007 年) ٭ 最低工资标准 各省设有不同标准

٭ 经济学人(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估算数字

最低工资标准由省政府和地区自行设定,范围由每小时7.50 加元至8.50 加元不等。行业平均工资标准大致为每

小时20 加元。

公共医疗保险确保所有加拿大人都可享有医疗及医院护理服务。雇主和雇员必须向联邦就业保险基金和加拿大

或魁北克(Quebec)退休基金供款。

非加拿大籍人员需获取永久居民身份或临时工作许可方能在加拿大工作,加拿大公司雇佣非加拿大籍人员时必

须证明没有加拿大人可以胜任该职位。

外币兑换控制

外币兑换控制 无

政府对汇入汇出加拿大的资金没有限制,包括海外借款的汇入,资本遣返及汇出分红、利润、利息及版税等。

会计准则/财务报表

会计准则 加拿大公认会计原则(GAAP)

加拿大现行采用加拿大公认会计原则(GAAP), 2011 年将会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但某些企业可不要求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财务报表必须每年编制 。

加拿大税务规定

加拿大税务 公司税, 个人税,行政管理及相关准则

公司税:

境内公司-这里所说的加拿大境内公司是指在加拿大注册, 并在加拿大经营或公司的主要管理控制部门在

加拿大的公司

纳税基础原则- 加拿大境内公司应按照其海内外所有收入向联邦和省/地区两级税务机关纳税。加拿大公司控

股的外国下属公司按其确定收入的应摊部分纳税。投资在外国投资机构和某些非境内的信托的投资收入也需纳

税。非境内公司从加拿大所得的收入部分也须纳税。

应税收入--公司税的征收是基于公司的利润, 它由公司的业务收入,投资收入和资本利得组成。正常的业务费

用在计算应税收入时可以被扣减。

红利的纳税--私有公司- 私有公司从加拿大应税公司或加拿大境内公司收到的红利在计算公司所得税时可从应

税收入中扣减; 从非关联公司收到的红利收入需纳附加税,但该应纳的税款在该私有公司分发应税红利给它的

股东时可被返还。从外国公司收到的红利需征税,但从加拿大的外国附属公司收到的红利收入可以扣减。假如

支付红利的不是加拿大的外国附属公司,该公司会被代扣所得税并因缴纳此外国税赋得到相应的税务抵扣。

红利的纳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从加拿大的应税公司或加拿大境内公司收到红利在计算纳税额时可从应税

收入中扣减;从外国公司收到的红利应纳税,但从加拿大的外国附属公司收到的红利可从公司应税收入中扣

减。假如支付红利的不是加拿大的外国附属公司,该公司会被代扣所得税并因缴纳此外国税负得到相应的税务

抵扣。新的规定要求加拿大公司在支付红利时检查按总汇收入的通常税率和低收入税率计算应税额以决定个人

因此代扣纳税应得的相关抵免。

加拿大的外国附属公司从其豁免盈余分配红利时,加拿大公司收到该红利不用交所得税的; 若从其应税盈余分

配红利时,加拿大的外国附属公司应按外国税率代扣所得税, 扣纳外国所得税后该加拿大公司可获相关税务抵

免。豁免盈余通常指加拿大的外国附属公司在其所在国家的商业活动产生的利润,而该国家与加拿大已签订所

得税条约。

资本利得--50%的资本利得需要纳税

投资亏损-- 交易亏损可以抵冲过去3 年和未来20 的交易盈余。资本亏损可抵冲过去3 年和未来无限期的收益。

税率-- 联邦征收的公司所得税税率目前为19.5%, 该税率计划到2012 年减低到15%。各省/地区征收的公司所

得税税率从10%到16%不等。

附加税 (Surtax)—

从2008 年1 月1 日起,联邦政府取消了所有公司的附加税。

替代性最低税 (Alternative minimum tax)—

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 在国外获得的非营业和营业收入在外国缴纳所得税后,该税额可以抵免该

收益应缴纳的加拿大所得税,该抵免额最高限为加拿大的应纳税额。纳税超过抵免的部分可结转到下年抵免该

公司在该国的应纳税营业收入,该超出的抵免额可追溯至前3 年和延后至未来10 年。超过的外国非营业收入所

得税纳税部分可被计算抵冲收入。

参与豁免(Participate Exemption--

但法人股东从加拿大的外国附属公司收取的从豁免盈余分配的红利不需要征税。

控股公司制度(Holding company regime--

奖励办法(Incentives)— 加拿大控股的私人公司(CCPCs)的符合条件的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开支可得到高

35 %的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ITC)。非加拿大控股的私人公司可收到高达20 %的不可退还投资税收抵

免(ITC)。各省也有各种投资税收抵免。

联邦政府对认可的电影及录影带产品在制作中发生的劳动力支出成本实施最高达16%的产品税收抵免奖励。各

省政府也提供类似的从1445%奖励措施。

预扣税款(Withholding tax):

红利-支付给另一个加拿大公司的红利一般都免税。加拿大公司支付给非加拿大居民的红利需征收25 %的

税,除非根据适用的税务条约该税率可被降低。

利息-加拿大居民支付给非加拿大居民的利息需征收25%的税,除非根据适用的税务条约该税率可被降低。根

据加拿大地方法(Canadian domestic law),从2008 1 1 日起,,支付给非关联的外国贷款人的

利息预扣税款被取消了。

版税Royalties-加拿大居民支付给非居民的版税需征收25%的税,除非根据适用的税务条约该税率被

降低或纳税额被豁免。文学,戏剧,音乐和艺术作品的版税收入豁免预扣税款。

子公司汇款Branch remittance tax- 征税率为25%,除非根据适用的税务条约该税率可被降低。

公司其它税项:

资本税Capital duty-"其它",下文。

工薪税(Payroll duty)-曼尼托巴省(Manitoba),魁北克省(Quebec),安大略省(Ontario),纽

芬兰省(Newfoundland),西北地区(Northwest Territories)和努纳维特(Nunavut)征收工薪税

(分别冠于不同课税名称),其税率从全年工资收入的1 %至4.26 %不等,全年工资收入包括同一雇主支

付的薪金和其它酬金。

房地产税Real property tax-市政当局就房地产物业占地征税,该税额在计算公司税时可被抵扣。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雇主,以及他们的雇员,都必须以雇员的年收入为基数分别为雇员交纳就

业保险和政府养老金计划的当期份额。

印花税Stamp tax-

转让税(Transfer tax)-纽宾士维克省(New Brunswick),魁北克省(Quebec),安大略省

Ontario),曼尼托巴省(Manitoba)和英属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征收房地产转让税。

其它-所有省份,但不包括阿尔伯塔省(Alberta),英属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纽芬兰省

(Newfoundland),和爱德华王子岛(Prince Edward Island),对本省的居民公司(PE)征收一种形式的

资本税。这里没有联邦资本税。各省和市政征收营业执照税,费率取决于业务的类型和业务经营的地点。

反避税规则:

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当纳税人与相关联的非居民交易买入或卖出商品或服务时,该交易价格应

该是与无关联交易确定的价格一致。如果不是,需向上或向下调整价格以反映公平交易。相关的文件必须提供

以说明该转让价格的定价方法。如果当期的文件没有提供,价格调整超过一定的金额时会被罚款。

资本弱化Thin capitalization-对向特定非居民逾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减免是有数额限制的。加拿大公

司向非居民借入的需支付利息的借款不能超过其抵扣利息前资产净值的2 倍。

控股外国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ies)-加拿大居民通过控股的外国附属公司所得到的外国财

产性收益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当期收入(FAPI),必须在现有(收入)基础上缴纳加拿大所得税。加拿大的控

股外国附属公司的定义是广泛的,若纳税人收购或处置他们外国附属公司股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这种(纳

税)状况,反避税规则将适用。

其它-大量的反避税规则制定,以针对有意识的逃税行为和补充一般的反避税规则(如GAAR ),该一般的反

避税规则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总则,没有具体的执行细则。

披露要求-加拿大的个人,公司和信托持有或收购境外投资超过100,000 加元,需每年向加拿大税务机关报告。

此外,加拿大的个人,公司及信托与非居民信托有任何转让或贷款发生,收到收益分配或发生债务亏欠时,需

要向加拿大税务机关报告。非居民处置或计划处置加拿大应税财产时,须在该财产处置前10 天或10 天内向加

拿大税务局(CRA)披露。个人拟售出有合理避税功能的资产时,须注册税务登记号码,并提供给投资者该税

务登记号码和相关说明,同时提交一份年度回报信息,披露各买主投资在该避税财产的相关信息。

行政管理及相关准则:

纳税年度Tax year-公司的纳税年度和它的财政年度一致的,这也是它的经济业务核算周期。通常报税

期不超过53 个星期。

合并收益(Consolidated returns)-用综合的合并收益报税是不准许的,每个法人须按其收益单独报税。

备案的要求(Filing requirement)-联邦和省级税务机关规定按月或按其规定的周期分摊本年度的税务负

担。最后一期的纳税金额一般是在该纳税年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公司税的申报须在该纳税年结束后的6

月内完成。

处罚(Penalties)-延迟报税,漏报收入以得到返税,或虚做报表都要被罚款。

裁决主体(Rulings)-除特定的规定外,联邦税务当局通常会签发一个预先所得税征税条例给纳税人,这是一

个书面说明,对尚未发生的特定交易将适用的税法某一特定章节进行阐述。该书面说明一旦发出后,它是有法

律约束力的,在保密的前提下,纳税人须提供所有的事实给税务当局。

个人税:

纳税基础原则(Basis)-联邦和省两级税务当局对加拿大居民世界范围的收入要分别征税。来自控

股外国附属公司的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纳税收入。在国外投资机构和特定的非居民信托基金

的投资也须征税。非居民应对其加拿大来源的收入和处置加拿大应税财产的收益进行纳税。

居民(Residence)-这里的加拿大居民(就纳税而言)指住在加拿大或通常住在加拿大的个人;非居民指每年

至少有183 天居住在加拿大的个人。除魁北克省外,以上居民和非居民两类纳税人都不在税务条约(tax

treaty)的适用范围。

报税形式(Filing status)-在加拿大不能按家庭总收入报税,家庭成员必须分别计算各自应交纳的所得税。

不过,归属原规(attribution rules)要求个人申报的收入包括其家庭成员转移给他/她的财产收入。

应税收入(Taxable income)-职业收入(包括大多数就业福利) ,投资收入及业务经营或行业利润收入应

按个人的适用税率纳税。

来自加拿大公司的红利收入享受更为优惠税收制度。

资本收益(Capital gains)-50%实现的资本收益计入个人的当期收入。

抵扣额和免税额(Deductions and allowances)-根据一定的规定,有些支出可以抵扣应税收入或作为不

可退还的税款抵减,这些包括:注册退休储蓄和退休金计划的当期支付额,某些搬家费,工会及专业协会费,

托儿费,医疗费用,慈善和政治捐款,以及持有投资的费用。个人免税额或可适用于配偶,老龄人和合规定的

受赡养者。

利率-联邦税率实行累进税率最高达29%(魁北克省是2 4.215%)。各省也是累进税率,最高税率达10

- 24%不等。

个人其它税项:

注册资本税(Capital duty)-

印花税(Stamp duty)-

资本收购税(Capital acquisition)-

房地产税(Real property tax)-市政当局按占用的土地征税。

遗产税(Inheritance/estate tax)-加拿大没有正式开征遗产税。然而,一个人将财产作为礼物赠送被视

为(在税务上)按公平市场价值处置其财产。加拿大也没有正式的财产税,但去世的纳税人将被视作(在税务

上)他/她在临去世前按公平市场价格处置了他/她的所有财产。

财富净值/资产净值税(Net wealth/net worth tax)-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雇员,以及他们的雇主,都必须按雇员的收入分别缴纳就业保险和政府养老

金计划的当期份额。

行政管理及相关准则:

纳税年度-历年

报税和付款方式(Filing and payment)-工资收入的当期应课所得税额由雇主代扣并汇给税务机关,但纳税人也会被要求分期支付。每年的4 30 日是个人所得税报税和补交不足税额的最后限期。个人及其配偶或

同居伙伴经营企业的收入或专业收入,其报税截止日期可延长至6 15 日,但不足的税额仍须在4 30

前补齐。

处罚(Penalties)-如果报税超过截止期会被罚款。未按期补足所欠的税额,按日复利计算支付利息。分期支

付税额的情况,超过截止期也要被罚款和罚息。

增值税:

应税交易Taxable transaction-加拿大政府对加拿大境内提供的大部分商品和服务征收联邦增值税

(商品和服务税GST )。魁北克省对其省内提供的大部分商品和服务征收增值税(魁北克销售税QST)。

魁北克的QST 和联邦的GST 是一致的。英属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 ),萨斯喀彻温省

(Saskatchewan),曼尼托巴省(Manitoba),安大略省(Ontario)和爱德华王子岛(Prince Edward

Island)等各省对提供(或使用)的大部分商品和某些服务征收较传统的销售和使用税。

税率-在纽宾士维克省(New Brunswick),拉布拉多省(Labrador),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和纽芬兰

(Newfoundland)各省内提供的大部分商品和服务,GST 的税率从2008 1 1 日起由6%调低为5%或

由原来的14%调低为13%。QST(魁北克)的税率是7.5%,它相同于其它省征收的GST。各省的销售税

PST)的税率分别为英属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 7%,萨斯喀彻温省(Saskatchewan)5%,

曼尼托巴省(Manitoba)7%,安大略省(Ontario) 8%,爱德华王子岛(Prince Edward Island)10%。

注册登记(Registration)-在加拿大从事商业活动的每个人都要求进行GST 注册, 但小业主(个人全球销

售额低于30,000 加元)或在加拿大“没有业务”的非加拿大居民可以不注册GST。在魁北克进行商业活动的

每个人通常要求注册QST,但小业主或在魁北克“没有业务”的非魁北克居民可以不注册QSTPST 的注册规

定各省不同。

申报和付款方式(Filing and payment)-GST QST 是每月或每季申报,付款的截止期是报告期后第一

个月的最后一天。对年度申报的申报人,付款的截止期是申报财年结束后的第3 个月末,但申报人须按季度分

期预付税款。

对萨斯喀彻温省(Saskatchewan),曼尼托巴省(Manitoba)和爱德华王子岛(Prince Edward Island)

的申报人,申报的截止期是报告期后的20 天,对安大略省(Ontario)和英属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的申报人,申报的截止期是报告期后的23 天。

申报的截止期也是付款的截止期

税法来源:

所得税法1985 年(第五修订版)和其它联邦及各省的专项法规。

税务条约:

加拿大已经签署超过90 个所得税条约。

税务机关

加拿大税务局(CRA)和各省税务机关。

国际组织:

经合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Posted by: 李丁